通知公告
首页» 通知公告» 学院通知

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6-10 阅读次数:

各位毕业生党员:

 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,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,按照各级相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工作说明

  1. 所有可派遣且户档关系确定的毕业生党员,需将组织关系转出,其中:

  (1)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,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,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;

  (2)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,可将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;

  (3)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(乡、镇)党组织;

  (4)出国(境)学习的毕业生党员,建议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地的街道(乡、镇)党组织;或者由本人在出国(境)前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,将组织关系暂存在学校。组织关系暂存学校期间,党员应定期与学院党委保持联络,归来后及时到学院党委办理恢复组织生活的有关手续。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。

  2. 所有可派遣但户档关系没有确定的毕业生党员,暂时不用办理转出手续,待确定户档关系后联系学院党委办理;

  3. 留校工作或在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党员,如果仍留在本学院,无需转移组织关系,如果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,按照市内转接流程办理转出手续。

  4. 除符合有关规定外的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,务必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。

 

二、工作流程

  凡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,应提前联系接收单位,询问组织关系转接类型和相关信息,填写问卷(https://www.wjx.cn/jq/78444979.aspx)并提交。若信息填写有误,可再次提交。此问卷仅用于统计个人信息和组织关系转接信息,学院党委将于毕业生离校前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

  1. 市内转接

  (1)接收单位为京内使用“党员E先锋”系统的党组织,通过“党员E先锋”系统办理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手续,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;

  (2)填写问卷前应向接收单位询问要转入党支部的名称和编码;

  (3)对于接收单位为北京其他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,学院党委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前统一办理线上转接手续,请毕业生党员与学院党委和接收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络。

  2. 转出市外

  (1)接收单位为京外党组织或京内未使用“党员E先锋”系统的党组织,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转接手续。介绍信将连同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报到证等一同下发;

  (2)填写问卷前应向接收单位询问介绍信的抬头和具体去向,抬头应填写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组织名称,一般为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委;具体去向填写要转入的单位或支部名称;

  (3)毕业生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报到,并在接收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后的1个月内将回执联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党建工作邮箱gd_dangjian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姓名-联系电话-组织关系回执”;

  (4)介绍信如需更改,须将原件交回后重新开具。

 

三、注意事项

  1.毕业生党员应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,确保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。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,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,学院党委将商请党委组织部,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  2.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带领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
  3.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派遣过程中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,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,按时交纳党费。

  4.以预备党员身份转出的毕业生党员,应主动向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,并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内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。

  5.毕业生党员要在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上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,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。

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

 

  联系人:黄颖 68913748 18301105098

 
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党委  

2020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