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团支部“推优入党”工作规定
推优入党工作,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应发挥的重要职能,为逐步健全建立这一制度,帮助团支部为党组织推荐更多的优秀团员青年,也协助党组织了解、考察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的具体表现,肯定优点,明确不足,并督促其积极提高自己,为党组织发展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,制定以下规定:
一、组织制度
(1)学院团委负责此项工作的布置、检查、监督和总结;
(2)各团支部负责进行具体推荐、上报工作。
二、推优条件
(1)年满十八周岁、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团员,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(2)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并取得学院党课及校党课结业证书。
(3)遵守团的章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,群众基础好;
(4)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,学习成绩突出,有一定工作能力。
(5)被推优对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原则上在一年以上;
三、推优入党工作程序:
(1) 由团支部组织推优工作;
(2) 团支部联合班委召开推优会议,至少5人,确定推优对象;
(3) 讨论、投票,确定人选,将结果通报给全班同学及班主任;
(4) 上报学院分团委审批;
(5) 审批通过,交党支部。
四、民主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:
(1)本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,并进行无记名投票。
(2)被“推优”的团员,民主评议的赞同票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1/2。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,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,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院团委;
(3)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,了解被推荐对象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根据各方面意见,召开团委委员会会议,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党支部;
(4)团支部将党支部的审核情况和培养考察意见反馈给团委。